黄勇:探索一条具有贵州特点的乡村振兴之路
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被写入党章,并在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作出了全面部署,这是旨在从根本上解决“三农”问题、实现农民全面发展的总抓手,顺应了新时代亿万农民的新期待。贵州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,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,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,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为贵州全面激活农村发展新活力、促进城乡融合发展、加快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带来了新机遇,意义十分重大,影响十分深远。
推进乡村振兴战略,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按照产业兴旺、生态宜居、乡风文明、治理有效、生活富裕的总要求,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,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、共同富裕之路、质量兴农之路、乡村绿色发展之路、乡村文化兴盛之路、乡村善治之路、特色减贫之路。牢牢把握“八要素”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,优化农村生产力布局,全面提升农业生产能力,推进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品牌化发展,全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。加快建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,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,构建产村、村企融合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,促进小农户和大农业发展有机衔接。推进农业“接二连三”,促进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异军突起,逐步走出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、城镇化和乡村旅游互动发展的富民新路径。大力抢抓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契机,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,加大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,建设健康稳定山水田园生态系统,建立健全生态宜居长效机制,让农村的生态优势变成农村发展的宝贵资本,打造新时代“四在农家·美丽乡村”升级版宜居乡村。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传承保护发展乡村优秀农耕文明,丰富乡村文化生活,提升农民精神风貌,营造乡村多彩繁荣文化生态,推进乡风文明发展。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,夯实基层政权,健全自治、法治、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,探索乡村治理新模式,注重现代治理理念、手段和传统治理资源相结合,着力解决农村自治水平低、管理秩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,建设法治乡村、平安乡村。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和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、互联互通,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、惠普共享、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。坚持富民为本、富民为先,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就业渠道,拓展农民增收渠道,提升农民生活富裕获得感。
推进乡村振兴战略,要充分认识到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性任务,准确聚焦阶段任务,梯次推进乡村振兴。到2020年之前,要推进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机融合,深入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,全力推进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、易地搬迁扶贫、产业扶贫、教育医疗住房等脱贫攻坚硬仗,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,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小康,夯实乡村振兴发展基础。在2020年之后,要持续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,增强低收入群体内生动力和发展能力。到2022年,初步健全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;到2035年,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,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;到2050年,乡村实现全面振兴,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。要充分发挥工业化、城镇化在乡村振兴中的功能价值,坚持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,将城市与农村作为一个整体,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,统筹城乡生产、生活、生态空间布局,加快构建城乡发展新格局。针对乡村形态格局多样性分化的趋势,分类推进引领区、重点区、攻坚区的乡村振兴,培育一批城郊融合型、高效农业型、乡村旅游型、文化保护型、绿色生态型、搬迁重建型等特色村寨,打造一批布局合理、产业兴旺、生态优美、设施完善、文化繁荣、活力迸发、农民富裕的乡村振兴示范村庄。
推进乡村振兴战略,要着力破除各种障碍和体制机制弊端,解决钱、地、人等要素供给。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,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和农民主体作用,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、全面融合、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。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机制,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共享城市现代化建设成果。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,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,鼓励社会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。深入推进农村“三变”改革,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,统筹推进农村土地“三权分置”改革,着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,把土地增值收益更多用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。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,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,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,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,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。
(作者为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、研究员)
(来源:贵州日报)